精神外遇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嗎?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?一篇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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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精神外遇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嗎?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?一篇解析

    精神外遇能提告侵害配偶權嗎? 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嗎?一篇解析

    侵害配偶權的法律基礎


    隨著社會價值觀的轉變,婚姻關係中的問題也日益複雜,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議題是精神外遇是否能夠提告侵害配偶權,以及是否能夠請求精神慰撫金。在這篇文章中,我們將深入探討這一問題,解析精神外遇對婚姻的影響,以及法律上的處理方式。

    精神外遇:婚姻的隱藏危機
    精神外遇通常是夫妻間存在不信任、相處障礙的表現。在這種情況下,其中一方可能會尋求第三者的「心靈寄託、慰藉」,期望在外找到支持、肯定、呵護與疼愛。與傳統的肉體外遇不同,精神外遇往往缺乏明確的肢體接觸,使得要提起侵害配偶權的告訴更加複雜。

    侵害配偶權的法律基礎
    精神外遇雖未明確在刑法中規範,但在民法上,婚姻被視為一種契約,夫妻間互有忠誠義務。因此,被外遇的配偶擁有依法提告的權利,主張對方侵害了其配偶權。根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、第195條,精神外遇的行為被視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,可提起告訴,請求損害賠償。

    證據的關鍵性
    精神外遇的證據通常以通訊軟體的對話截圖、簡訊為主。然而,取得這些證據需要注意合法途徑,避免觸犯刑事妨害秘密罪。在蒐證提告過程中,證據的合法性對案件結果至關重要。

    精神慰撫金的申請與判定
    配偶權的侵害者可向法院申請「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」,即精神慰撫金。法官在判定賠償金額時,會考慮外遇情節、當事人的學識、背景、收入、夫妻感情、外遇對被害方的影響等因素。賠償金額通常在20萬至50萬之間,但也可因具體情況酌情增減,甚至超過百萬。

    精神外遇是否構成離婚事由?
    雖然精神外遇難以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為由訴請裁判離婚,但如果已經達到難以維持婚姻的程度,仍可以依民法1052條第二項「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」提起離婚訴訟。然而,法院會審視是否仍有繼續婚姻的可能性。

    應對精神外遇的法律建議
    在面對精神外遇的情況時,夫妻雙方應該謹慎行事,不僅要關注感情的挑戰,還要考慮法律的處理方式。以下是一些建議:
    保留證據: 如果您發現了配偶的精神外遇跡象,請儘量保留相關的通訊記錄、對話截圖等證據。這些證據將在提告時發揮關鍵作用。
    合法取得證據: 在取得證據時,請確保是透過合法的途徑,以避免妨害秘密罪等法律問題。如有需要,請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。
    諮詢專業意見: 在提起告訴前,建議咨詢專業的律師意見。律師能夠根據您的具體情況提供適切的法律建議,協助您制定合理的訴訟策略。
    了解精神慰撫金的申請過程: 如果決定申請精神慰撫金,請了解相關的法定程序和賠償標準。在申請過程中,提供清晰、有力的證據是獲得賠償的關鍵。
    保持冷靜: 在整個法律程序中,保持冷靜和理智是至關重要的。婚姻問題可能涉及情感,但在法庭上,需要理性和客觀的態度。

    精神外遇對子女的影響
    精神外遇不僅影響夫妻關係,還可能對家庭中的子女產生負面影響。當父母之間的信任破裂,家庭氛圍變得緊張時,子女可能感受到家庭的不穩定,進而影響到他們的心理健康和學業表現。
    在面對精神外遇時,夫妻雙方應該共同努力,尋求心理諮詢或婚姻輔導,以減緩對子女的影響。同時,父母應該以穩定的態度來處理問題,避免將家庭矛盾傳遞給子女,確保他們能夠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中成長。

    法律的裁定與婚姻的自省
    精神外遇的法律處理雖然繁瑣,但也提供了一個維護配偶權益的途徑。然而,更重要的是夫妻雙方應該在面臨婚姻困境時,共同努力解決問題,尋求專業幫助,並在法律程序中保持理性和冷靜。
    婚姻是一段需要雙方共同努力經營的關係,法律的介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。在經歷法律程序的同時,夫妻雙方也應該進行深刻的自省,重新檢視彼此的價值觀、溝通方式,以期建立更加堅固的婚姻基石。或許,這也是一種對侵害配偶權最有力的抵抗方式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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